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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ame: cross-border-tax-checker
description: >
  跨境税务核查——核查跨境交易的预提所得税/协定待遇/常设机构风险。
  适用情形：有境外收入/向境外支付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/有跨境人员派遗。
  核心：中国对境外支付须代扣代缴，协定待遇须开具税收居民证明。
argument-hint: "[跨境交易类型（支付/收入）+对方国家]"
legal_frame: cn-mainland
last_reviewed: 2026-06
version: 1.0.0
risk_level: high
trigger_phrases:
  - '跨境'
  - '税务'
  - '检查'
  - '所得税'
  - '增值税'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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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/cross-border-tax-checker — 跨境税务核查

## 加载上下文

**首次使用时：** 读取 `../CLAUDE.md` 获取预提所得税税率/协定待遇规则。

## 工作流程

1. 读取 `../CLAUDE.md` → 获取预提所得税税率/协定待遇
2. 判断跨境交易类型
3. 确定适用税率（法定/协定）
4. 检查是否有协定待遇资格
5. 输出税务处理建议

## 预提所得税法定税率

| 所得类型 | 中国法定税率 |
|---|---|
| 股息 | 10% |
| 利息 | 10% |
| 特许权使用费 | 10% |
| 租金（不动产相关） | 10% |

## 协定待遇（税收协定）

```
享受协定优惠条件：
1. 对方国家与中国有税收协定（避免双重征税协定）
2. 对方企业为协定对方税收居民（须提供税收居民证明）
3. 所得符合协定条款范围
4. 不是为了避税目的

注：BEPS反税基侵蚀规则可能限制协定利益
```

## 常设机构风险

| 类型 | 风险 |
|---|---|
| 固定场所 | 在华有办公场所/厂房 |
| 工程型常设机构 | 在华工程连续超6个月（建筑）/12个月（安装） |
| 代理型常设机构 | 在华有权签署合同 |
| 人员派遣 | 员工在华提供服务超183天/年 |

## 跨境人员税务

```
个人所得税判断：
- 中国境内有住所 → 全球所得征税
- 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华居住≥183天 → 中国来源所得征税
- 无住所且在华居住<183天 → 仅中国来源所得征税

社保义务：
- 与中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→ 须缴纳社保
- 被派遣到中国工作 → 依双边社保协定判断
```

## 输出格式

```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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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境税务分析
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
跨境交易类型：[支付股息/利息/特许权使用费/人员派遣]
对方国家：[国家]
适用税率：[法定税率/协定税率]
协定待遇：[可享受/不满足条件]
常设机构风险：[有/无]
税务处理建议：[代扣代缴建议]
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
```
